2008 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解读.pdf
2008 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解读.pdf
呼吸新视野
1
呼吸新视野
一. 哮喘的诊断与分级
指南中将儿童哮喘的诊断用于儿童期各个
年龄组,不再强调婴幼儿哮喘的诊断。由于喘
息在学龄前儿童是非常常见的临床表现,非哮
喘的学龄前儿童也会发生反复喘息。指南将5岁
以下儿童喘息分成3种临床表型:(1)早期一
过性喘息:多见于早产和父母吸烟者,喘息主
要是由于环境因素导致肺的发育延迟所致,年
龄的增长使肺的发育逐渐成熟,大多数患儿在
生后3岁之内喘息逐渐消失。(2)早期起病的
持续性喘息(指3岁前起病):患儿主要表现为
与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相关的反复喘息,本人
无特应症表现,也无家族过敏性疾病史。喘息
症状一般持续至学龄期,部分患儿在12岁时仍
然有症状。小于2岁的儿童,喘息发作的原因通
常与呼吸道合胞病毒等感染有关,2岁以上的儿
童,往往与鼻病毒等其他病毒感染有关。(3)
迟发性喘息/哮喘:这些儿童有典型的特应症背
景,往往伴有湿疹,哮喘症状常迁延持续至成
人期,气道有典型的哮喘病理特征。80%以上
的哮喘起始于3岁前,具有肺功能损害的持续
性哮喘患者,其肺功能损害往往开始于学龄前
期,因此从喘息的学龄前儿童中把可能发展为
持续性哮喘的患儿识别出来进行有效早期干预
是必要的。由于目前尚无特异性的检测方法和
指标,可用于对学龄前喘息儿童作出哮喘的确
定诊断,指南提出,喘息儿童如具有以下临床
2008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解读
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儿童医院 赵德育
新制订的儿童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(以下简称“指南”)于去年发表于《中华儿科杂志》2008年
第10期。指南是在我国2003年修定的《儿童支气管哮喘防治常规(试行)》的基础上,参照国内外近年
发表的哮喘防治指南和循证医学证据,并结合我国儿科临床实践的特点重新修订。指南紧贴儿科临
床,在哮喘的诊断、分级治疗及管理方面均有较大的改变,旨在解决临床医生面临的实际问题。
症状特点时,高度提示哮喘的诊断:①多于每
月1次的频繁发作性喘息;②活动诱发的咳嗽或
喘息;③非病毒感染导致的间歇性夜间咳嗽;
④喘息症状持续至3岁以后。
为了使临床医生能有效地预测3岁内喘息儿
童发展为持续性哮喘的危险性,指南新增加了
哮喘预测指数:在过去一年喘息≥4次,具有一
项主要危险因素或两项次要危险因素。主要危
险因素包括:(1)父母有哮喘病史;(2)经
医生诊断为特应性皮炎;(3)有吸入变应原致
敏的依据。次要危险因素包括:(1)有食物变
应原致敏的依据;(2)外周血嗜酸性细胞≥
4%;(3)与感冒无关的喘息。如哮喘预测指
数阳性,建议按哮喘规范治疗。对于反复喘息
而抗生素治疗无效的学龄前儿童,建议使用抗
哮喘药物诊断性治疗2~6周后进行再评估。指
南强调,学龄前喘息儿童大部分预后良好,其
哮喘样症状随年龄增长可能自然缓解,对这些
患儿必须定期(3~6个月)重新评估,以判断
是否需要继续抗哮喘治疗。
咳嗽变异性哮喘的诊断标准变化较大。指
南将原来“咳嗽持续时间大于1月”改为“大于
4周”,以与慢性咳嗽的诊断标准相一致;指南
将原“支气管舒张剂诊断性治疗可使咳嗽发作
缓解”这一惟一基本诊断条件改为:“咳嗽持
续>4周,常在夜间和(或)清晨发作或加重,
以干咳为主;临床上无感染征象,或经较长时
间抗生素治疗无效;抗哮喘药物诊断性治疗有
呼吸新视野 呼吸新视野
2
效;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慢性咳嗽”这4项均列
为诊断基本条件。
指南新增加了儿童哮喘诊断和病情监测评
估的相关检查,介绍了肺功能检测、过敏状态
检测及气道无创炎症指标检测在哮喘诊断、控
制状态评估及制定哮喘治疗方案中的作用。指
南强调了变应原致敏在哮喘发病中的重要性,
提出吸入变应原致敏是儿童发展为持续性哮喘
的主要危险因素,儿童早期食物致敏可增加吸
入变应原致敏的危险性,并可预测持续性哮喘
的发生。因此,对于所有反复喘息怀疑哮喘的
儿童,尤其是无法配合进行肺功能检测的学龄
前儿童,均推荐进行变应原皮肤点刺试验或血
清变应原特异性IgE测定,以了解患者的过敏状
态,协助哮喘诊断。
哮喘的分期变化不大,仍根据临床表现将
哮喘分为急性发作期、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
期。只是将临床缓解期的定义由“经过治疗或
未经治疗症状、体征消失,肺功能恢复到急性
发作前水平,并维持4周以上”改为“维持3个
月以上”,以符合目前的临床治疗方案。
哮喘的分级变化较大。指南新增加了哮喘控
制水平的分级。哮喘控制水平的分级根据“有无
(或≤2天/周)日间症状;有无日常活动和运动
受限;有无夜间症状或因哮喘发作而夜间憋醒;
有无需(或≤2次/周)接受缓解药物治疗;肺功
能正常或接近正常;有无哮喘急性加重”而将哮
喘分为控制、部分控制和未控制。这种分级方法
实用、简单,更容易被临床医师掌握,有助于取
得更好的哮喘控制。继续使用病情严重程度的分
级,主要用于治疗前或初始治疗时严重程度的判
断,在临床研究中更有其应用价值。继续沿用哮
喘急性发作严重度分级。
二. 哮喘治疗药物
指南将哮喘治疗药物分为长期控制用药和
缓解用药。吸入激素仍是长期控制用药中的首
选药物。参照2007 GINA,指南将5岁以下儿
童吸入激素的剂量进行较大调整。取消不同吸
入激素之间的剂量换算,低剂量吸入激素由原
来的“100~400mg”改为“100~200mg”,
中剂量吸入激素由“400~800mg”改为“200
~400mg”,高剂量吸入激素由“大于800mg”
改为“大于400mg”,强调在低龄儿童中注意吸
入激素的安全性。
指南提高了白三烯调节剂在哮喘治疗中的
地位,将该药单独应用于轻度持续哮喘的治
疗,尤其适用于无法应用或不愿使用ICS或伴过
敏性鼻炎的患儿。白三烯调节剂可部分预防运
动诱发性支气管痉挛及病毒诱发性喘息发作。
但指南同时指出,单独应用该药的疗效不如吸
入糖皮质激素。
ICS与LABA联合应用具有协同抗炎和平喘
作用,可获得相当于(或优于)加倍ICS剂量时
的疗效,并可增加患儿的依从性、减少较大剂
量ICS的不良反应,尤其适用于中重度哮喘患儿
的长期治疗。鉴于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的
考虑,不应单独使用LABA。
在抗过敏药物中,删去2003年版常规中
“酮替芬不推荐在儿童中使用”。
有关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(spec i f i c
immunotherapy,SIT),指南肯定了SIT可以
预防对其他变应原的致敏,提出对于已证明对
变应原致敏的哮喘患者,在无法避免接触变应
原和药物治疗症状控制不良时,可以考虑针对
变应原的特异性免疫治疗。一般不主张多种变
应原同时脱敏治疗。5岁以下儿童使用舌下特
异性免疫治疗(sub-lingual immunotherapy,
SLIT)的有效性尚未确定。强调应在良好环境
控制和药物治疗的基础上,考虑对确定变应原
致敏的哮喘儿童进行SIT。特别注意可能出现的
严重不良反应,包括急性全身过敏反应(过敏
性休克)和哮喘严重发作。
指南新提出了抗IgE抗体对IgE介导的过
呼吸新视野
3
呼吸新视野
敏性哮喘具有较好的效果。但由于价格昂贵,
仅适用于血清IgE明显升高、吸入糖皮质激素
无法控制的12岁以上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
患儿。
三. 治疗
新版指南中强调了治疗目标是达到并维持
哮喘症状的控制。以哮喘控制水平为目标的哮
喘长期治疗方案可使患者得到更充分的治疗,
使大多数哮喘患者达到临床控制。在防治原则
中,强调了药物治疗要和非药物治疗相结合,
重视哮喘防治教育、变应原回避、患儿心理问
题的处理、生命质量的提高、药物经济学等诸
方面在哮喘长期管理中的作用。
长期治疗方案
变化较大。指南改变了过去按哮喘病情严
重度治疗的方案,强调按哮喘控制情况进行治
疗,这样兼顾了哮喘病情的严重程度以及患
儿对治疗的反应。指南根据患儿年龄分为5岁
及以上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和5岁以下儿
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。长期治疗方案分为5
级,从第2级到第5级的治疗方案中,都有不同
的哮喘控制药物可供选择。对以往未经规范治
疗的初诊哮喘患儿,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分级,
选择第2级、第3级或第4级治疗方案。在各级
治疗中,每1~3个月审核一次治疗方案,根
据病情控制情况适当调整治疗方案。如哮喘
控制,并维持至少3个月,治疗方案可考虑降
级,直至确定维持哮喘控制的最小剂量。如部
分控制,可考虑升级治疗以达到控制。如未控
制,升级或越级治疗直至达到控制。根据病情
按需使用缓解药物。吸入型速效b2受体激动剂
仍是目前最有效的缓解药物,是所有年龄儿童
急性哮喘的首选治疗药物,指南新增加了5岁
及以上儿童如果使用含有福莫特罗和布地奈德
单一吸入剂进行治疗时,可作为控制和缓解药
物应用。
对于5岁以下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,最有效
的治疗药物是ICS,对于大多数患儿推荐使用低
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(第2级)作为初始控制治
疗。如果低剂量ICS不能控制症状,增加ICS剂
量是最佳选择。无法应用或不愿使用ICS或伴过
敏性鼻炎的患儿可选用白三烯受体拮抗剂。
强调任何年龄都不应将LABA作为单药治
疗,只能在使用适量ICS时作为联合治疗使用。
关于哮喘急性发作的处理
根据急性发作的严重程度及对初始治疗措
施的反应,在原基础上进行个体化治疗。对任
何危重哮喘患儿,应置于良好的医疗环境中。
对未做气管插管者,禁用镇静剂。
指南强调,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治疗儿
童重症哮喘发作的一线药物,早期使用可以减
轻疾病的严重度。大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对儿
童哮喘发作的治疗有一定帮助,选用雾化吸入
布地奈德悬液1mg/次,每6~8小时1次。但病
情严重时不能以吸入治疗替代全身糖皮质激素
治疗,以免延误病情。
四. 哮喘防治教育与管理
指南强调,通过有效的哮喘防治教育与管
理,建立医患之间的伙伴关系,是达到哮喘良
好控制目标最基本的环节。通过哮喘防治教
育,使患者及其家属能了解哮喘的发病机制,
对治疗达成共识,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,实现
哮喘的自我监测。在哮喘防治教育中,除了对
患者进行教育外,指南还强调了对医护人员,
尤其是专科医生的教育,提高哮喘新知识的普
及工作。
在哮喘的管理中,提出以医院专科门诊为基
础,建立哮喘之家、哮喘俱乐部、哮喘联谊会等
呼吸新视野 呼吸新视野
4
组织,与患者及家属建立伙伴关系,让哮喘患儿
及其亲属对哮喘防治有一个正确全面的认识和良
好的依从性,坚持治疗。建立哮喘患者档案,制
定长期防治计划,定期(1~3月)随访。
参照GINA文件,指南提出了哮喘长期管理
的循环模式图,即评估、治疗和监测。评估、治
疗和监测哮喘治疗的目标是达到并维持哮喘控
制。大多数患者或家属通过医患共同制定的药物
干预策略,能够达到这一目标。患者的初始治疗
以患者哮喘的严重度为依据,治疗方案的调整以
患者的哮喘控制水平为依据,包括准确评估哮喘
控制、持续治疗以达到哮喘控制,以及定期监测
哮喘控制这样一个持续循环过程。
哮喘控制评估的客观手段是肺功能及PEF
的测定。有条件可以每3个月做一次肺功能,5
岁以上的患者有条件可以每天坚持测PEF,并
记录在哮喘日记中。一些经过临床验证的哮喘
控制评估工具如C-ACT和ACQ可用于评估哮
喘控制水平。作为肺功能的补充,既适用于医
生,也适用于患者自我评估哮喘控制,患者可
以在就诊前或就诊期间完成哮喘控制水平的自
我评估。
呼吸新视野
Perspectives of Respiratory Medicine
《呼吸新视野》是一本以医务人员为对象的医学专业期刊,于2008年5月创刊,免费赠阅。本刊同
时辟有电子杂志网站www.hxxsy.cn,与杂志同步更新,欢迎各位读者上网浏览并参与临床病例讨论。
请您阅读后填妥此卡,邮寄或传真至本刊编辑部(邮寄地址及传真号码见下),或直接交
给 当 地 G S K 公 司 工 作 人 员 , 也 可 将 有 关 资 料 用 电 子 邮 件 发 至 编 辑 部 的 电 子 邮 箱 E-mail:
hxxsy@asia.cmpmedica.com,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“《呼吸新视野》读者来信”。若您之
前未在本刊直邮名单中,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个人资料,将以后各期发送到您的手中。
您如果有疑难病例或临床问题需要释疑,欢迎将完整病例资料或问题邮寄或传真至本编辑部,也可
发E-mail至编辑部的电子邮箱,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“《呼吸新视野》来稿”,欢迎来稿。
编辑部联系方式:
地址:上海市威海路511号绅士大厦1705室(200041)
电话:021-52136622
传真:021-52136621
Email:hxxsy@asia.cmpmedica.com
《呼吸新视野》编辑部
...